为加强财务管理工作,科学合理地安排使用各项经费,为我会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资金保证,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结合本会实际,特作规定如下:
一、管理原则
1、按照“统一管理,分别负责,统筹安排,加强监督”的原则,加强本会经费的管理。本会的各项经费包括行政经费、专项经费。
2、秘书处负责对经费收支进行管理、检查和监督,统一进行开支审核。
3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,按照财务工作的各项规定,搞好算帐、记帐、结帐、报帐,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和财务活动情况。
4、出纳和会计不能互兼,要明确分工,各负其责。出纳员要按核定限额掌握现金库存,不得扩大现金支出范围,不准透支现金。
二、开支报销
1、经费开支报销,必须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。特殊情况超标准支出的,必须说明原因。
2、凡开具和取得的发票,必须按发票管理规定的品名、单位、数量、金额及内容等单据如实填写,字迹要清楚,不得涂改、挖补;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及原始凭证,必须盖有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;自制零星费用开支原始凭证必须由领款人、经办人和审批人签字。禁止白条报支有关费用。
3、报销开支费用时,应按规定附上有关审批单和费用结算清单。发票必须由经办人、审批人签字。
4、报销会议费用时,应附会议通知文件、参加人员签到单、会议费预算审批表、会议费结算清单和会议费的发票。
5、工作人员因公务借用公款,应在公务结束后10天内办理借款核销手续。凡前帐未结的,不得再因公务借用公款。
6、报销公务接待费用时,应附正式发票,以及各项接待费用结算清单。
7、报销差旅费时,凡没有附住宿发票的,不得报销伙食费和交通费补贴(当日来回往返除外);报销外出学习、培训等费用时,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,并经秘书长审批。
重点费用说明:会议活动费:指会议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,包括租用会议场所费用、会议资料费、交通费、茶水费、餐费、住宿费等。会议活动费必须先审批,填写《会议活动费申请流程》。由协会组织的会议必须提供:1、会议审批文件;2、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;3、会议场所或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、电子结算单等凭证,会议结算清单必须由服务单位系统或者税控系统开具,并加盖发票专用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