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“创新引领”评选推荐工作安排,在广泛听取意见、充分酝酿讨论、深入考察了解,集体研究决定基础上,确定了本协会“创新引领”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和突出贡献奖正式推荐对象。
为充分发扬民主,现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13日至4月15日止。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,请于4月15日前向协会监事会反映。反映形式为信函(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,并提供联系电话。
通信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锦天路581号。
联系人:章志军 13805712297
邮编:311301
浙江省中药饮片产业协会
2026年4月13日
浙江省中药饮片产业协会关于“创新引领”评优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.pdf